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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学院2020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发布者:招生就业处 [发表时间]:2020-05-09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学校全称:宿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编报2020年对口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发〔2020〕21号),我校2020年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本科招生专业及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科

类别

招生

计划数

招生类别

1

080902

软件工程

4年

工学

60

信息技术类

2

080801

自动化

4年

工学

60

加工制造、信息技术、能源与新能源、交通运输等大类中与电子技术相关专业

3

120902

酒店管理

4年

管理学

110

旅游服务类及相近专业大类

4

040106

学前教育

4年

教育学

60

教育类、

文化艺术类

5

130301

表演

(泗州戏方向)

4年

艺术学

10

文化艺术类

六、招生对象

参加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技工学校)三年制应历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七、报名办法

考生于2020年5月11日10:00至5月15日16:00,登录高考报名网站(http://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每位考生可选择填报1所本科高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报考专业的“招生类别”或咨询我校,防止填报志愿无效。

八、报名资格复审

报考我校的三年制中职应届毕业生,填报志愿后,请立即与所在学校联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表》复印件。所在中职学校要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学籍进行严格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汇总,统一出具《**学校2020年具有三年制中职学籍的考生证明》和《**学校2020年报考宿州学院考生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上述材料(证明、汇总表、学籍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生成PDF文件(命名格式:*学校对口招生学籍证明.pdf),于5月20日—5月22日,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中(szxyzjc@163.com),由我校汇总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报考我校的三年制中职历届毕业生,于5月20日—5月22日,须将本人中职毕业证(内页)、学籍表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后,点击我校招生网“对口网上报名入口”(http://211.86.128.198/dkbm),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考生号后六位)登陆“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 将证明材料扫描成图片(.jpg格式)后逐一上传至系统中,我校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对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九、报名考试费及准考证领取

报名考试费120元/人,采取网上交费方式。考生于5月20日—5月22日关注宿州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纳报名考试费(规定的时间之外不接受考生缴费)。具体缴费操作流程在我校招生网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6月3日—6月5日,点击我校招生网“对口网上报名入口”(http://211.86.128.198/dkbm),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考生号后六位)登录“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十、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及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其中,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20年版)》。

知识部分考试科目包括文化课和专业理论,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实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120分,英语60分);专业理论满分200分。

技能测试总分为250分,计入总分。150分及以上为合格,15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表演(泗州戏方向)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合并实施,总分450分,270分及以上为合格,270分以下为不合格。

知识部分和技能测试部分合计总分750分。各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办法见附件4、5、6、7、8。

宿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考试知识部分考试内容

序号

专业名称

文化课

专业课

1

软件工程

语文

数学

英语

计算机组成与工作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应用基础(VFP6.0)

2

自动化

电工基础、电子技术基础、电子线路

3

酒店管理

旅游概论、中国旅游地理、导游实务

4

学前教育

学前儿童卫生与保健、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前教育基础知识

5

表演(泗州戏方向)

专业考试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

5月31日上午

9:00—11:30

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点设在各市、县,考场信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专业课测试

6月6日上午

9:00—11:30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

考场信息见准考证。

技能测试

6月6日上午9:00开始

宿州学院教育园区校区

注:技能测试因专业不同,其考试安排也不同,故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我校招生网(或准考证),请考生务必记住自己的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并按时参加考试。

(三)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评卷、成绩公布、成绩复核

评卷、成绩公布、成绩复核等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组织实施。评卷结束后,考试过程资料封存入库存档,6月10日,我校在招生网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于6月12日下午17:00前将成绩复核申请表发送到指定邮箱szxyzjc@163.com(申请务必留有手机号码且保持畅通),由我校汇总进行核查,逾期不予核查。成绩复核仅限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成绩复核结果如与公布的成绩不一致,则会电话通知本人,成绩一致的则不予反馈。6月15日在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名单,公示周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录取

(一)录取控制线:文化课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课不低于120分;技能测试不低于150分,鉴于表演(泗州戏方向)专业的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合并实施,合并后成绩不低于270分。

(二)录取办法:满足录取控制线的要求,依据考生的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实考总成绩排序;实考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专业课(或专业课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的成绩)、文化课、技能测试。

十二、鼓励政策

(一)加分(免试)政策

1. 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文化课考试达到省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经我校审核通过且面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

2. 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二)加分(免试)申请办法

申请加分、免试的考生,填写《宿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简称《申请表》,下同),将加分(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所在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复印件上签字、盖章。5月20日—5月22日,点击我校招生网“对口网上报名入口”,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考生号后六位)登陆“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将身份证、《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扫描成图片(.jpg格式)后逐一上传至系统中,我校进行加分(免试)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5月27日,在我校招生网公布加分(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

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6月3日上午9:00,携带身份证、证明材料原件到我校教育园区校区逸夫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报到、参加面试考核。6月4日,公示免试预录取名单。未被免试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后续的考试。

为充分保护考生权益,建议所有申请免试的考生均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和技能测试。

考生填报的信息、提交的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试(或免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十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和新生复查

(一)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由毕业学校所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新生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处理。

十四、建档

录取考生纸质档案由学校(应届生)或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历届生)密封后寄送我校。

十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为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减、免、补”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开设“绿色通道”,通过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资助学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奖助措施按有关政策执行。咨询电话:0557-2871227

十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宿州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宿州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十七、其他须知

(一)新生录取通知书与2020级普招新生一并寄发。

(二)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

(三)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四)考试期间,学校将依照《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理预案》《安徽省普通高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安徽省高等学校学生返校指南(三)》《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四)》《宿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两案八制”》等文件规定,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实施疫情防控,具体措施按《宿州学院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请考生、家长以及所在学校参照疫情防控指南提前做好疫情预防。

(五)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7-2875017;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八、联系方式

校园网网址:http://www.ahszu.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www.ahszu.edu.cn/zs/

咨询电话:0557-2875361、2875360(兼传真)

E-mail:szxyzjc@163.com

十九、本章程解释权属宿州学院,由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十、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文件不同的按上级文件执行,待定事项以宿州学院招生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

1.宿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工作日程

2.宿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

3. **学校2020年报考宿州学院考生汇总表(模板)

4.宿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软件工程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5.宿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自动化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6.宿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酒店管理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7.宿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8.宿州学院2020年对口招生表演(泗州戏方向)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