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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校友信息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校友办 [发表时间]:2024-09-2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行政部门:

校友是学校宝贵的资源和精神财富,是学校办学质量和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学校重要的社会办学资源。为进一步宣传、分享优秀校友的先进事迹和成长经历,凝练校友在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发挥校友协同育人功能,激发校友对学校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激励在校生向校友学习,与榜样同行,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全校范围征集优秀校友信息,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从1949年建校以来(含农业干部学校),在我校学习、工作过并在各自岗位上作出一定贡献、取得一定成就、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历届优秀校友。优秀校友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

二、征集内容

1. 宿州学院优秀校友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主要填报优秀校友的基本情况、毕业信息、取得成就等信息。

2. 优秀校友电子版工作照或形象照或生活照1张。

3. 优秀校友参加具有一定影响力活动(包括公益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评比活动等)的材料及各类聘书、奖状、代表证、影像资料等。

4. 其他优秀校友相关材料。

三、征集方式

各二级学院征集优秀校友人数不低于10人,行政部门征集优秀校友人数不低于5人,各单位将收集的优秀校友信息统一汇总发送至校友办邮箱。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征集优秀校友信息是密切母校与校友的联系,促进学院和校友事业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做好信息采集报送工作。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体教职工进行推荐;校工会负责组织离退休老同志积极参与、推荐;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联系收集参加我校成人教育及各类进修班、培训班学习的校友信息;

(三)规范信息采集。各单位对征集到的信息,要认真细致录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同时,要做好被采集人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对外公布。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此次信息征集工作为契机,分级建立优秀校友信息库,并动态补充、更新。要加强与优秀校友联系联络,定期座谈交流、走访慰问,增进感情。

请各单位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附件(宿州学院优秀校友信息统计表)及校友相关材料发送至校友办邮箱,由校友会办公室集中整理留档。

校友办邮箱:szxyxyb@ahszu.edu.cn

联系人:郭老师 汪老师

联系电话:0557-2875361

宿州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