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就业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2-10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学〔2023〕3号]相关要求,请各学院择优开展推荐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毕业生各1名。

三、遴选条件

(一)“基层就业卓越奖”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志存高远,脚踏实地。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含10年),在基层岗位工作时间3年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工作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基层就业卓越奖”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作风优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坚持“四有”好老师标准,甘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3.服务一线:长期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高校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原则上从事就业工作3年及以上。

4.工作突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勤恳务实,奋勉向上,在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具体遴选条件见(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前,将候选人的推荐表(附件2、3)和个人事迹材料(附件4)等电子材料按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szxyjyb@ahszu.edu.cn。纸质版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加盖公章后,同时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办公室(逸夫楼A406)。

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校候选人汇总、遴选、公示等工作,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教师、1名毕业生候选人。

招生就业处

2023年2月10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活动的通知

附件2:“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附件3:“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推荐表(教师)

附件4:“全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事迹材料

附件5: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