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经考生本人自愿申请,我校招生工作组审核,丁康等5位考生的免试申请符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规定的免试基本条件。后经面试专家小组面试考核,丁康等4位考生的面试考核合格,现将面试考核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4月12日—4月1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4月1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557-2875361,传真:0557-2875360),也可直接反馈到宿州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557-2875950)。
宿州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